吉林省信用协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
2023-10-01 09:56
吉林省信用协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
一、货币资金管理
第一条 协会的现金收付应当严格手续,加强管理,现有银行账户施行三人监管制度,(协会秘书长签字、印章、出纳支票才能取款)。建立现金日记帐,逐笔登记现金收支,做到日清月结,帐帐相符,帐实相符。
第二条 协会的现金,除按银行规定提取2000元备用外,都必须存入银行帐户。不准出借银行帐户、支票。不属协会的经济往来,不得在协会的银行帐户中办理结算。
二、货币金使用
协会严格按照货币资金管理制度,现金支出按流程审批,所收现金直接存入银行。